95567-8 | 招賢納士 |
養老保障產品運作有哪三個角色?三個角色人的主要職責各是怎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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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7年02月16日] | |
答:養老保障產品運作中有受托人,投資管理人,托管人三個角色。 受托人 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養老保障資金的、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金管理公司。 受托人應當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a) 選擇、監督、更換托管人、投資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務機構 b) 制定基金投資策略并進行投資管理 c) 定期編制并向委托人提供養老保障管理報告 d) 監督基金管理情況 e) 計算并辦理待遇支付 f) 定期估值并與托管人核對 g) 妥善保存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有關記錄 托管人 托管人是指受托人委托保管養老保障資金的商業銀行或專業機構。 托管人應當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a) 安全保管養老保障資金財產 b) 以養老保障資金名義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c) 對所托管的不同養老保障資金分別設置帳戶,確保養老保障資金財產的獨立和完整 d) 根據受托人指令,向投資管理人分配養老保障資金財產 e) 根據投資管理人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f) 負責養老保障資金會計核算和估值,復核、審查投資管理人計算的資金凈值。 g) 及時與投資管理人核對有關數據,按照規定監督投資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h) 定期向受托人和有關監管部門提交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報告 投資管理人 投資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投資管理養老保障資金財產的專業機構。 投資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a) 對基金財產進行投資 b) 及時與托管人核對基金會計估算和估值結果 c) 建立養老保障資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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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系統管理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