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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好新聞】中國經濟網:保監會細化保險銷售過程可回溯要求 維護消費者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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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8年08月24日] | |
2017年度全國保險好新聞之十二 中國經濟網:保監會細化保險銷售過程可回溯要求 維護消費者權益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31日訊 (記者 馬欣) 中國保監會今日公布《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關于落實〈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將于2017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掇k法》明確規定,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開展電話銷售業務,應將電話通話過程全程錄音并備份存檔,不得規避電話銷售系統向投保人銷售保險產品。 除了電話銷售業務和互聯網保險業務之外,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后,對銷售過程關鍵環節以現場同步錄音錄像的方式予以記錄:一種是通過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銷售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產品,包括利用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營業場所內自助終端等設備進行銷售;另一種是通過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以外的其他銷售渠道,銷售投資連結保險產品,或向60周歲(含)以上年齡的投保人銷售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產品。 《辦法》通過對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記錄和保存保險銷售過程關鍵環節,實現銷售行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詢、問題責任可確認、消費權益可保障。 同時,《通知》進一步明確包括7項錄音錄像業務規范和1個附件“用語示例”。業務規范從明確提示、錄制要求、自助終端、問題整改等方面對銷售過程關鍵環節進行了細化要求。 信息來源: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公眾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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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人事行政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