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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好新聞】中國消費者報:火車票“被保險”保監會稱要“及時維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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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8年09月07日] | |
2017年度全國保險好新聞之十六 中國消費者報:火車票“被保險”保監會稱要“及時維權” 2017年春運正如火如荼地進行,一票難求給不少互聯網代售平臺創造了商機。不過,多位消費者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反映,在網站或APP上購票時,如果要提高搶票的成功率,必須購買平臺搭售的保險。事實是否如此?《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先后登錄多家平臺進行了調查。 在去哪兒網,記者查詢了節前“北京—南昌”的火車票,發現其中搭售了20元和30元的兩種保險,如果選擇不購買,則顯示“出票慢”的提示。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藝龍旅行網上,在填寫乘客信息時,可以看到購買保險一欄中顯示,如果購買1份20元的保險,就能“優先極速處理訂單,無需排隊”。攜程網則直接推出三款加價服務:25元的保險可提升30%速度,66元的保險可以提升40%速度,“搶票加速包”買得越多,搶票成功率也就越高。 記者調查發現,這些“搶票神器”均默認在意外保險選擇處打勾,消費者購票時稍不注意就會“被保險”。 第三方機構賣票搭售保險并不是新鮮事。早在2008年1月,本報就報道了《汽車站捆綁銷售意外險涉嫌違法》,此后監管部門叫停了撕票式搭售意外險。隨著時代發展,保險搭售也開始轉向網絡。不過,攜程網的客服人員對記者解釋稱,上述加價買保險服務是基于“自愿原則”,旅客也可選擇不買,并非強制捆綁銷售。不過,“若不買可能會面臨出票失敗風險”。 對此種解釋,消費者黃先生并不認可?!半m然可以勾選取消保險,但APP的提示語,暗示乘客選擇購買保險,以保障順利出票?!秉S先生說,這種誘導就是一種變相的強制。同時,黃先生表示,這些保險只標明價格,但具體細則不清楚。 北京國楓凱文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何帥領律師表示,自主選擇權是消費者最重要的權利。第三方平臺在為消費者搶票的同時推薦保險,并直接影響到訂票成功率,實際上影響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它實際是在變相要求消費者選擇套餐。因此,搶票軟件此舉實際上是以近乎隱形的方式捆綁銷售,是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 針對這種行為,保監會1月13日發布《關于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消費提示》稱,根據《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以外,保險合同自愿訂立。強制銷售意外險行為明顯違反上述規定,為保險消費者所深惡痛絕。在保險監管部門不遺余力地打擊下,該行為雖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尚未禁絕。同時,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強制銷售意外險出現了從線下向線上發展的新變化?!氨热?,搶票APP當下很流行,不過有不少購票者發現,通過這些渠道買到火車票,付出的成本要更高,有時會在不知不覺間就買了一份交通意外險。這種購票強制銷售保險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北1O會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說,當遭遇強制銷售意外險時,應及時向對方主張權益,也可通過撥打12378熱線向保險監管部門投訴反映。 信息來源: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公眾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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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人事行政部 | |